3000萬畝天然林休養生息 6萬多名林業職工受益 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饅頭成型機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



近日,吉林省所有市縣的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全部完成批復並正式印發,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

吉林省現有338個國有林場,其中事業性質林場157個,企業性質林場181個,職工總數68638人。國有林場管護著全省31.2%的林地,這些林地的森林蓄積占全省的28%,是吉林省生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以來,吉林省國有林場累計完成荒山造林近千萬畝,生產木材近億立方米,每年對糧食增產貢獻率百億斤以上,年創造生態價值兩千億元以上。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由於受外部片狀成型機環境和內部體制機制影響,國有林場逐步陷入瞭“不城不鄉、不工不農、不事業不企業”的尷尬境地,存在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森林質量下降、職工收入偏低、社保欠費較多等諸多困難和問題。

201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瞭《國有林場改革方案》。3月,全國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國有林場改革的大幕開啟。

三年來,吉林省委、省政府統攬全局、系統謀劃。省發改、林業部門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頂層設計和組織操作改革。各有關部門主動配合、落實職責分工,合力推進改革。國有林場改革穩步前行,積厚成勢。

2015年 5月,國傢發改委、國傢林業局批復吉林省改革總體方案。9月,吉林省成立瞭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領導小組,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11月,《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經吉林省政府2015年第18次常務會議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上報國傢。

2016年1月,國傢批復吉林省方案。6月,吉林省正式印發《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召開國有林場改革工作會議,正式啟動國有林場改革。8月舉辦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培訓,選取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大安市、梨樹縣、伊通縣、東豐縣、東遼縣、九臺區、磐石市、汪清縣、通化縣、長白縣、臨江市等13個縣(市、區)開展改革試點。9月,發改、林業、編辦、財政、人社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國有林場改革涉及幾個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首批國有林場改革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撥付各縣。

一路行來,破開層層利益固化的“堅冰”,打破道道思想觀念的“藩籬”,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的大船揚帆出港,駛進“食品成型機械深水區”。

2017年,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步入攻堅期,改革協調推進難度繼續加大,各項改革政策落地生根任務愈發艱巨。做為國有林場改革的牽頭部門,吉林省林業廳緊緊圍繞改革這條主線,一切為瞭改革,一切服務改革,舉全廳之力推進改革。

理順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吉林省將整合後的國有林管理機構功能定位為保護培育森林資源,提供生態公益服務,維護國傢生態安全,國有林管理機構名稱為國有林總場或國有林保護中心,全部確定為公益類事業單位。所需編制在全省現有國有林場事業編制總量內實行全省統籌調劑。在保持現有隸屬關系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縣級政府直接管理的國有林場,統一劃歸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調整林場佈局,對現有林場進行大力整合,將吉林省國有林場由原來338個精簡到89個,精簡比例為73.7%。

把好改革資金這一關鍵。在資金分配和使用上,重點考慮解決林場職工生活、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欠費問題。在停伐補助資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按不同類型分析測算補助資金發放額度。資金的合理分配,滿足瞭國有林場正常運轉需求,解決瞭國有林場職工參保的大部分資金,緩解瞭地方財政壓力,有力促進瞭改革平穩推進。

改善國有林場職工民生。著力解決職工社保問題。社會保險全員參保、應保盡保,是國有林場改革最大的政策“紅利”,也是事關職工民生的最大福祉。依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吉林省將原有自收自支事業性質國有林場未參保未分類職工全部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目前已經完成瞭參保的身份認定和信息采集工作,解決瞭職工後顧之憂;嚴格國有貧困林場扶貧項目管理。2017年,共扶持31個縣33個國有貧困林場。為確保投資成效,將國有貧困林場扶持方向由基礎設施建設為主調整為產業扶貧為主,並嚴格備案管理和績效考評;妥善安置富餘職工。督促各地將安置富餘職工作為重中之重來抓,縣和林場分別制定方案,林場方案要落實到具體人,並經職工大會或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確保公正、公平。縣級方案要報省廳備案,確保不走偏。目前,已經通過提前退休、內部退養、成立勞務公司、發展特色產業等安置富餘職工1.6萬人。

在資源保護上“破題”。全面落實天然林停伐政策,從2016年起,吉林省國有林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使3000餘萬畝天然林得以休養生息;積極開展國有林場職工“工資田”還林工作。自2017年10月開始,利用一個月左右時間開展國有林場職工“工資田”摸底清查,為下一步組織實施“工資田”還林提供準確依據;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全省有59個林場已編制瞭森林經營方案,有序開展森林經營活動。

完善森林資源管護機制。將全省國有林場公益林日常管護全面引入瞭市場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服務,聘用管護人員1.1萬人,“網格化”管理,落實管護責任,實現瞭3376萬畝公益林管護全覆蓋;管護設施設備不斷更新,高新技術手段和現代交通工具、裝備已陸續在國有林場應用。全省已有11個國有林場安裝瞭林火視頻監控,有28個國有林場安裝瞭監控探頭,有32個國有林場建立瞭網絡化信息管理系統,有29個國有林場配發瞭手機GPS終端,累計應用高新技術投入資金593.33萬元。

目前,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整體態勢平穩有序,進展順利,改革成效凸顯。管理體制得以理順,西部地區的18個由政府直接管理的國有林場全部劃歸林業主管部門管理,前郭王府林場順利劃歸屬地管理。明確瞭公益性定位,從方案看,改革後的89個國有林場全部定性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職工民生極大改善, 2016年全省在職職工人均年收入達到2.49萬元,較2015年的1.52萬元增長瞭64%;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率分別達到73%和75.3%,較改革前提高8%和10.3%。資源保護初見成效,通過停伐,年均減少森林資源消耗93萬立方米,“伐木人”轉崗為“護林人”,管護力度明顯加強,毀林盜伐案件大幅減少,培育和保護森林資源已成為社會和廣大林場職工的普遍共識。林區和諧穩定,無大規模上訪事件發生,改革得以順利推進。

“無山不綠、有水皆清,四時花香、萬壑鳥鳴,替河山裝成錦繡,把國土繪成丹青”。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翻過一山又一嶺,將繼續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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